1.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公积金在大连可以用吗?
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果你在北京工作而户籍在大连,就可以向户籍地——大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户籍不在大连,就不可以在大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总之,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北京或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除了这两个地方,异地不能用北京公积金贷款
2. 大连房屋交易所什么时候正常营业?
正常营业。
房产交易大厅正常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一般来说,不同楼层的办公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至三楼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12:30-13:30暂停服务);而四楼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3.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办事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
其次,办事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接着,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提取条件,办事处工作人员会受理业务,并进行复核。
最后,如果复核通过,办事处会及时办理提取手续,将公积金款项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具体的提取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查询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流程。
4. 大连怎么查询公积金?
在大连查询公积金很方便。首先要明确,大连公积金的查询主要有两种方式:线上查询和线下查询。具体如下:1、线上查询:大连公积金官网提供了线上查询功能,只需要登录官网,点击“个人查询”即可进行查询。登录需要使用公积金账户名和户号,也可以使用实名认证登录。2、线下查询:去大连公积金中心进行查询,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大厅对面的自助查询机上进行操作即可。总之,大连查询公积金非常方便,对于需要查询的人们来说,只需要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即可。
5. 大连公积金提前全额还贷流程?
1、在提前还贷前要查询剩余贷款额,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用户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
2、用户根据还款的多少选择填写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工作人员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等待银行审批。
4、银行审批过后,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后,就可以到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
6、用户在提前还款成功后需要把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
6. 大连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呢?
步骤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缴存证明前往所属社保机构办理;
步骤二:领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发的提取申请表;
步骤三:填写提取申请表,把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表、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并提交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步骤四:等待审批,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返回;
步骤五:根据审批结果,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提取手续,并凭社保机构给出的提取证明、银行卡及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完成提取。
7. 外地户口大连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需要什么手续?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明;职工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或者赴港、澳、台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遇到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本人或者配偶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符合前款第(一)、(五)、(六)项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符合前款第(八)、(十)项情形之一的,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第九条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账户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转移等手续。
第十条 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
经督促,单位在三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办理。